根据《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发〔2017〕74号)的规定,我院拟对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完成学业的53名学生予以注销学籍,并对无法取得联系的6名学生进行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2020年12月3日至12月11日,如有疑问,请与教育学院研究生科联系。
联系人:高老师 黄老师 电话:0851-83227287
教育学院
2020年12月3日
根据《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发〔2017〕74号)的规定,我院拟对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完成学业的53名学生予以注销学籍,并对无法取得联系的6名学生进行公示(见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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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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